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福建省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今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兼顾公平与效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同一办法同步调整。
定额调整部分,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所有参与调整人员不论退休年度、人员类别、所在地区等,全部按每人每月29元调整增加。挂钩调整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一方面,按照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0.7元。另一方面,按照2024年12月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的0.66%调整增加。
此外,在以上调整政策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部分养老金水平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其中,对2024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4年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福建省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先补齐到福建省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后再参与本年度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5年1月起补发,预计7月底发放到位,惠及全省约261万名退休人员。(记者 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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