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漳州东山县陈城镇南方海洋生物种业发展研究项目建设工地,闽台水产技术交流中心等工程正加速推进。
“不久前,200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奖补资金及时到账,为我们注入了强劲动力。”陈城镇镇长林全林介绍,该镇以奖补资金为引领,统筹自筹资金,迅速铺开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道路提升、镇区整治、幸福院改造……项目“多点开花”,建设热潮涌动。
近年来,陈城镇立足资源禀赋,推动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今年,陈城镇成功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名单,并被确定为第一批重点奖补的10个示范乡镇之一。
为鼓励各地积极创新乡村振兴模式,福建决定从2024年至2028年,全省筹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128亿元,支持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力争五年内打造1000个以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带动全省1.4万多个村全面提升。
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介绍,2023年以来,福建每年遴选确定40个乡镇、500个村作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省财政积极落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要求,通过“三个一点”——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一点、省级部门资金统筹一点、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一点,在去年筹措下达25.84亿元的基础上,今年计划筹措25.44亿元,继续支持示范镇村创建对象开展创建工作,带动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目前全省财政已落实23.44亿元,占年度计划筹措资金的92%;另有2亿元预算,将作为重点示范乡镇、机制创新案例等的奖补,于11月底前全部拨付完成。
示范创建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重点示范乡镇奖补和乡村振兴机制创新等4个方面。对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省级财政将根据创建基础、创建成效,给予400万元~12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对省级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分别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评定10个创建成效显著、示范效果明显的重点示范乡镇,每个奖补1700万元;每年安排3000万元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其中,前两项资金中,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以增强村镇的自我“造血”能力。(记者 陈旻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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