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9日获悉,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规范行业信用秩序,省住建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据悉,此次评价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需于8月底前,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登录“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记者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级(优秀)、AA级(良好)、A级(合格)、B级(基本合格)、C级(不合格)五个等级。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的下一个评价周期内可享受多项激励措施。如在涉及物业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或者推荐;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适当减少检查频次等。(记者 赖志昌)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