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
《若干措施》从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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