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各地创新机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省财政日前对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的10个县(市、区)给予正向激励,每县奖励500万元。
获奖励的为泰宁县、武平县、周宁县、长汀县、将乐县、宁化县、光泽县、安溪县、华安县、顺昌县。激励资金可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利相关工程建设与管理。
据悉,这是福建首次实施水土保持正向激励,旨在调动各地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2024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93.81万亩,完成投资3.7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福建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3.07%,是全国水土保持率最高的省份之一。(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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