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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网信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深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2025-02-11 11:38:28来源:网信福建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福建省委网信办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联合深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日前,省委网信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深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专项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1月2日,2025年第一个工作日,在福州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省委主要领导作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省委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的鲜明指向,有力释放出开局就铆足干劲、聚力抓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部分媒体、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法违规发布传播涉企网络不实信息,严重干扰我省企业正常经营,破坏我省营商网络环境。当前各类企业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诉求极大、极大期盼,人民群众对清理整治网上涉经济类虚假不实信息也有着极大的期待。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网络环境,助力各类企业做大做强,在中央网信办综治局指导下,福建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和省公安厅决定,联合开展我省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问: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是什么?

答:专项行动着眼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保障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企业家心无旁骛谋发展,围绕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乱象,聚焦涉企侵权、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等15类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 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并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以舆论监督名义主动向企业索要利益,宣称合作后不报道企业负面信息。

9.利用自身网络影响力,开展行业品牌推广等活动,要挟企业投放广告、开展商业合作的。

10.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1.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12.通过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地域黑”行为,对地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冒充知名企业、投资机构,通过虚假官网、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诱导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资者参与虚假融资、投资,实施诈骗。

14.利用网络舆论影响力,恶意炒作企业利好或负面信息,制造市场不实预期或恐慌,操纵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15.恶意歪曲解读国家和地方涉企政策,或对企业自身的公开信息进行恶意歪曲解读的。

问:广大企业、企业家和普通网民如果发现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的问题线索,如何进行举报?

答:为实现更好的工作成效,我们热忱欢迎各类企业、企业家和普通网民积极参与本次专项行动,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广大企业、企业家和普通网民如果发现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的问题线索,既可以依法依规向各级网信部门进行反映,也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福建省互联网举报平台“深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举报专区直接进行举报(举报网址:http://jubao.fjsen.com/node_310709.htm)。

福建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和省公安厅将根据收集到的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特别是上述15类突出问题线索,在中央网信办综治局指导支持下,结合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相关网站平台、网络账号、APP和小程序等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

问:对部分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如何进行依法打击?

答:本次专项行动,将围绕15类网络乱象,重点办理跨地区跨行业的案件,查办处理危害性大、代表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相关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由公安部门会同网信、发改等部门联合依法进行打击,督促基层办案单位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及相关指导意见,严格依法办案,打深打透、打出声势,实现全链条打击,并在全网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问: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多长?

答:本次专项行动从2025年2月6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5年2月6日—2月28日。及时梳理涉营商网络环境前期工作,汇总仍未处置到位的违法违规线索、信息,于2月28日前上报。

第二阶段:3月1日—3月31日。深入开展排查监测,及时将证据确凿、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线索、信息摸排到位,于3月31日前上报处置。

第三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提升总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成果,固化运行机制,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网络环境。

问:专项行动结束后,有关部门将如何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相关工作?

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就结束了。相反,本次专项行动结束后,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和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将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围绕我省营商网络环境长期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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