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博士后人才补助力度
记者2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自今年起,福建省加大投入支持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博士后日常资助省级补助标准,扩大资助覆盖面。
博士后日常资助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资助期2年。2024年资助覆盖面提高到30%,覆盖面将根据工作成效逐步扩大。在此基础上,聚焦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四大经济”发展领域,择优遴选博士后创新人才,对其在站期间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按照每人每年20万元予以专项补助,资助期2年。
从鼓励技术创新出发,福建省还对“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优秀方案)”的获奖者(项目),按照国家标准1:1给予配套奖励。同时,加强平台建设,每年遴选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各10个,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发挥平台聚才引智载体作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记者 欧阳进权)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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