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优化缴费服务,福建省税务局对手机社保缴费功能进行优化,缴费人办理社保缴费查询相关业务时,须先登录闽政通实名账户。现将本次系统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验证优化
(一)优化涉及的手机办理渠道
1.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三合一聚合码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二)登录验证优化内容
1.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等菜单,会跳转闽政通账户登录页面,用户登录验证通过后,才能办理社保缴费查询相关业务。
2.闽政通账户验证登录后,系统会默认延用验证通过的账户信息。如需退出当前登录状态,请点击办理界面上的“退出”按钮,注销登录状态。
二、业务办理优化
(一)缴费办理优化内容
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功能,办理缴费业务,系统默认为当前用户本人缴纳社医保,也可点击“办理对象”下拉框选择为他人缴纳社医保。
(二)可查询本人和本人为他人办理业务的功能
1.涉及功能:【已缴费查询】、【已申报查询】、【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
2.可查询内容为:
(1)当前登录用户本人的所有记录(包括自己办理,他人为自己办理)。
(2)当前登录用户在2024年3月23日后(系统升级后)为他人办理业务的记录。
3.【已申报查询】中查询出的记录如果是他人为自己办理的记录,当前登录用户本人无法作废、缴款,需联系代办人进行操作。
(三)只能办理或查询本人业务的功能
1.涉及功能:【待批扣清册查询及作废】、【历史缴费信息查询】、【缴费金额确认】、【开具缴费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完税证明补打】、【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城乡居民医保退费申请受理】、【受理结果查询】。
2.上述功能仅能办理或查询当前登录用户本人的业务,无法办理、查询他人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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