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 涉及5类48个项目
福建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涉及5类48个项目
省卫健委近日印发通知,增加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将机构内护理拓展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通知要求,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个县(市)区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增加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三级医院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尤其在标准规范制定、人员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有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为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做技术支撑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服务的护士需要在派出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注册,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通过岗前培训。服务对象为有上门护理服务需求的人群,主要为出院患者、疾病康复期患者、疾病终末期患者、母婴人群或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
“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应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实行服务项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正面清单”包含健康促进、常用临床护理、专科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等5类共48项,“负面清单”包含输液治疗相关操作、灌肠、动脉采血、涉及特殊药品的操作项目、吸痰护理等5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方式提供。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服务项目,并实施动态管理。所涉及上门服务收费,按医疗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护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记者 林文婧)
- 福州:工会“娘家”送礼包 网约车司机关爱行动启动(2023-12-18 08:14:36)
- 福州职工医疗互助可全程网办 交60元最高可获10万元补助(2023-12-18 08:10:25)
- 从专设窗口看福州政务服务的新逻辑(2023-12-18 07:55:41)
- 福州在全省率先建设创业导师工作站(2023-12-18 07:39:53)
-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介会将在榕举行 一批新技术新成果20日发布(2023-12-18 07:39:53)
-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明年5月1日起施行(2023-12-17 16:32:15)
- 国家卫健委:全国医疗机构门急诊呼吸道疾病总诊疗量整体呈下降趋势(2023-12-17 16:11:48)
- 《求是》杂志编辑部: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2023-12-17 13:53:10)
- 长乐今年首次执行“交房即交证”(2023-12-17 07:57:43)
- 全国首个科特派服务国家标准发布 由福建省主导制定(2023-12-17 07:57:43)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