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部署新冠及传染病防控,师生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省教育厅召开冬春季全省学校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12月1日,省教育厅召开冬春季全省学校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省学校冬春季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各校强化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国、全省及本地区传染病形势,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对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威胁,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会议强调,要突出关键环节,卫生条件要满足,良好习惯要养成,家长会上必须讲,抓实抓好校园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健康监测。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健康监测,强化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追查与登记、病例报告、健康教育、卫生消毒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要做好排查,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学校一旦发现病例在短期内异常增多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规范做好聚集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多病共防。各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校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对教室、图书馆等校园场所定期进行全面消杀,不断改善卫生条件。加强对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上岗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和家长加强防护。要加强健康教育,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利用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切实把传染病防控的核心知识传达给每一个师生和家长,引导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苗接种。各地各校要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积极接种新冠、流感等疫苗,完善群体免疫屏障。强化校医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校医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强化专业培训,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统筹调度,加强与卫健、疾控、医疗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督促辖区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的部署和落实,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中小学分管校领导,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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