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力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 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10月17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暨“海丝”核心区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召开,介绍了“海丝”核心区建设的进展情况。
2013年,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2015年,中央明确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地位独特、作用突出。
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丝”核心区建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海丝”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编制公布省级“一带一路”建设方案,制定落实“海丝”核心区年度工作要点,先后印发二十余份支持政策或专项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一是打造海陆空网“联通之路”。持续提升“丝路海运”,目前全球已有317家企业和机构加入“丝路海运”联盟,命名航线达116条,联通43个国家和地区的131座港口,成功举办五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加密开行中欧班列,福州、厦门、泉州等6个设区市先后开通中欧班列,实施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实现“海丝”与“陆丝”的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扎实建设“丝路飞翔”,打造福州、厦门两个“海丝”门户枢纽机场等一批重大项目,已开通国际和台港澳空中航线85条,航空枢纽能级不断提升。积极赋能“数字丝路”,建成海峡海底光缆、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发射“海丝”系列遥感卫星,打造“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心,凝聚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广泛共识。
二是培育经贸合作“繁荣之花”。加快高质量“引进来”,引进了总投资达420亿元的中沙古雷乙烯等优质产业项目,有效带动省内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水平“走出去”,十年来,累计对9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近1400个、投资总额近200亿美元,一大批福建企业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实现了产业链全球布局。推动高层次贸易往来,十年来,福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进出口总额约4.4万亿元,去年福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贸易7351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142%,年平均增速接近两位数。
三是厚植制度开放“活力之源”。福建自贸区累计推出实施20批622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275项、对台120项,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商事制度“一照一码”、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改革范本;海丝中央法务区搭建涵盖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累计引入现代化、国际化法务机构或项目超100个。
四是架设改善民生“友谊之桥”,取得了丰硕成果。如福建的采矿业龙头企业,主导建设境外铜矿项目,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打造“花园式矿山”,有效改善了当地环境和生态状况,受到当地政府的盛赞。福建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时,积极向项目所在地肯尼亚、菲律宾等国家捐款捐物,为当地社区送去防疫物资,并将中国抗疫经验传授给当地伙伴单位和群众,生动践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福建的信息技术龙头企业,加强全球化教育市场布局,与埃及、尼日利亚等20多个国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数字教育“中国智造”走向全球,进一步促进全球教育公平。
10年来,福建乘着共建“一带一路”的东风,经济总量连跨4个万亿元人民币台阶,2022年达5.3万亿元人民币、居中国第8位,人均GDP突破12万元人民币、居全国第4位,货物贸易总额翻了一番,达1.98万亿元,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陈丽霞)
- 连江:树立大食物观 打造“蓝色粮仓”(2023-10-18 09:09:57)
- 开发商顺延交房有据可依吗?福州相关部门解答(2023-10-18 08:42:02)
- 陈震:帮企业打通各类“梗阻”(2023-10-18 08:18:57)
- 福兴经济开发区加快创建省级样板工程(2023-10-18 08:18:57)
- 福建: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可享3000元补贴(2023-10-18 07:55:50)
- 市园林中心深化“脚步丈量法”推进三江口植物园建设(2023-10-18 07:52:42)
-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专题现场会召开(2023-10-18 07:52:42)
- 福建·海丝印记|福州千年古港换新颜 扬帆“海丝”再出发(2023-10-17 22:29:23)
- 福建·海丝印记|闽安、新港、洪塘、淮安 寻访福州“海丝”老地名(2023-10-17 22:28:51)
- 中印尼合作建设的雅万高铁今日正式开通运营(2023-10-17 20:02:16)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