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届福建省委第二轮巡视完成反馈
根据省委部署要求,十一届福建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工作于7月18日全部完成。本轮巡视反馈采取向设区市党委通报和向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委领导班子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反馈传达了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通报了巡视相关县(市、区)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县(市、区)党委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化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呈现有力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以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在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方面还有差距,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深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够;有的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还有偏差,对本地区区位优势把握不准,工作思路举措不够清晰;有的以严的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不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党委班子驾驭全局能力、战斗力凝聚力不够强,等等。
反馈强调,设区市党委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党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被巡视县(市、区)党委要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县(市、区)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举一反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改。要加强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作为市县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一并查摆、一并推进、一并落实,真正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以更饱满精神、更务实作风,在奋进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反馈要求,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都要负起日常监督责任,持续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看态度、看措施、看落实、看效果、看举一反三,推动被巡视党组织抓好集中整改期的整改工作,并建立常态长效抓整改机制。巡视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督促,适时开展回访调研,跟踪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会商,帮助推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要组织开展整改效果评估,强化评估成果运用,促进真改实改改到位。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视成果,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
据了解,省委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记者 刘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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