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将对4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
2月16日下午,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一届福建省委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迟耀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邢善萍宣布了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的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一生命线不能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一目标不能变,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视巡察全过程各环节,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全省巡视巡察机构要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深化”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拓展”上出实招,在“联动”上再加强,推动政治巡视更加聚焦、监督质效更加明显、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工作格局更加完善,促进2023年全省巡视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坚持“严准实稳”,高质量推进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突出县域功能定位、职责使命和工作特点,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进一步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被巡视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跟进整改,共同完成好省委交付的政治任务。巡视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带头严格自律,加强监督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巡视巡察工作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深化“知”“督”“促”工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经福建省委批准,本轮将对4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近期安排巡视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厦门市海沧区、翔安区,南靖县、华安县,泉州市泉港区、惠安县,永安市、宁化县,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武平县、长汀县,柘荣县、福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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