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冬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近日,省政府发出通告,决定自1月14日至3月在全省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石油化工企业、文博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通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领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重点加强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管理,紧盯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气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要加强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及交通工具等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采用彩钢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要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及时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
同时,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重点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屋、老旧小区、沿街门店、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电气线路排查,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自查,落实神龛供奉、祠堂祭祀时火源隔离措施,在指定区域售卖、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使用、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记者 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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