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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试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

2023-01-16 07:46:2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胡一晟

记者15日从省医保局获悉,为满足患者对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创新的需求,切实减轻患者住院护理费用负担,保障患者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新型护理服务,福建省试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该政策自2023年2月1日起试行1年。

据介绍,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是指公立医院按照护理规范,在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的整体护理服务,达到整体护理规定的标准,按每床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的医疗机构试点业务科室不再收取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和吸痰护理、造瘘护理、动静脉置管护理、一般专项护理费、机械辅助排痰等项目费用及除外内容。

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依据疾病的复杂程度、患者自理能力的依赖程度分别赋予资源消耗权重,实施分档定价;对16天≤住院≤30天和住院>30天的患者,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标准按规定减收,实行分段计费;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标准划分为三类价区,同类价区的公立医院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目前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在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以及各设区市市属三级公立医院等17家试点公立医院部分业务科室试行。

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整体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收费标准个人先行自付30%后,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按病种收付费和DRG收付费“整体护理除外部分”,个人先行自付50%后,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记者 胡一晟)

【责任编辑:吴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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