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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残联出台规范实施“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制度指导意见

2023-01-05 09:53:25来源:新福建

记者日前从省残联获悉,为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不断织密困难残疾人民生保障网,近日,省残联制定规范实施“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制度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残联做到认定补贴对象、建立补贴标准、补贴发放形式、补贴申领程序、建立补贴监管机制等五个规范,提高全省各地“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规范性。

省残联要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制度实施要着力加强“五个规范”。规范认定补贴对象,“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以当地户口登记机关颁发的家庭《居民户口簿》为基本认定依据,簿内登记的家庭成员应共同居家生活,具有亲属关系和法定或事实赡(抚、扶)养关系,其中持有当地残联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达2名及以上;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但事实共同居家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县级残联认定后可计算为家庭成员;“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对象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其他“一户多残”残疾人困难家庭。

同时,规范建立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统筹确定,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补贴发放形式,采取资金补贴形式按月或按季发放;规范补贴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公示、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之后补贴发放;规范建立补贴监管机制,做到落实定期复核、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档案管理。(记者 何祖谋)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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