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13条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9日,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优化疫情防控的13条工作措施。
措施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科学精准,坚持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入(返)闽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夜总会、桑拿等空间密闭的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不再验码扫码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社区(村居),居民小区,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扫码;各地要优化布局核酸采样点,继续为群众提供便捷、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不再实行实名登记;各地要督促医疗机构备齐对症治疗的相关药物(含中成药、中药制剂、饮片等)和抗原检测试剂,按照满负荷运转3个月的需要备足防疫物资。
各地要加强组织动员,摸清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底数,做好重点人群健康建档,分级分类加强服务保障、反向隔离保护、健康用药指导等;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上门接种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及部分普通型患者,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治疗,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治疗;基础疾病较重的普通型和重症、危重症患者收住院治疗,并建立逐级转诊机制;非定点医院要通过设置缓冲病房、隔离病房、独立病区或院区等方式,及时收治不宜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的阳性感染者;各地要根据实际,进一步增设重症床位及相关设备,提高重症救治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对门(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无核酸检测证明为由拒诊,应在核酸采样后立即开展诊疗;建立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就诊绿色通道,发挥互联网医院作用,方便群众就医;市、县定点医院要开通24小时健康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咨询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末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畅通;各地要加强防疫全过程、各环节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改学校、医院、养老院、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整改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次生问题。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要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强化分类管理,保证非风险区域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记者 林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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