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家!福建公布一批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2〕156号)要求,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演示察看、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66个,其中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第四批)5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二批)61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奖励政策
对评选认定的5个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61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应当按照企业注册所在地,每个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最高50万元奖励(厦门市可参照执行),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中安排。根据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的九条措施》(闽工信规〔2022〕11号)要求,对以上评选认定的示范平台和标杆企业,各地要加快奖补资金直接兑现,年底前全部兑现至企业,在兑现奖补资金时,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同时,上述符合省重点技改项目条件的,可叠加享受省技改项目设备投资补助和奖励政策。
二、加强跟踪服务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认真做好示范平台、标杆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政策配套支持和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孙哲 0591-8743018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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