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公示,拟推荐11个单位和个人作为福建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正式名单,4个单位和个人作为备选名单。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相关要求,在各地各校遴选推荐基础上,经省教育厅(语委)研究,拟推荐“泉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1个单位和个人作为我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正式名单,“漳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4个单位和个人作为备选名单。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
监督联系电话(上班时间):0591-8709124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812室
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推荐评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9月30日
福建省推荐评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推荐“先进集体”名单
(一)正式名单
1.泉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莆田市朗诵协会
3.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
(二)备选名单
1.漳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二、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一)正式名单
1.郑文灿 福建师范大学语委办主任,五级事业编,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2.念 琪 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3.谢兆文 宁德市教育局正科级督学、市语委办主任
4.邱煜焜 闽南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5.陈朝霞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6.许海明 南平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科长
7.郑晓春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委副主任、初等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
8.方 婧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团委工作人员
(二)备选名单
1.彭榕华 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师
2.蔡榕滨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