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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扶不扶?福建少年用行动来回答!

2022-08-03 09:43:02来源:福建法治报、福安公安

路遇老人摔倒,扶与不扶?这个话题曾一度引起社会热议,近日,宁德福安市一名少年用自己的善良之举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叔叔,这个老人家刚刚在三角坪摔倒,身上有受伤,麻烦你们帮忙联系一下他的家属,他一个人太危险了……”七月初的一个晚上,一名初中学生模样的少年扶着一名走路颤巍巍的老人走进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接警大厅。

老人摔倒扶不扶?福建少年用行动来回答!王韬宇将老人搀扶进派出所

值班民警立即上前了解具体情况。该少年说,当晚8时许,他骑自行车经过溪潭镇三角坪时,看到一名老人躺在路边无法动弹,身上还有血迹。

“我当时也没想太多,看到老人身上有流血,担心老人可能会有危险。同时,考虑到派出所就在不远处,于是我立马上前搀扶老人,一路护送老人至派出所寻求帮助。”少年对民警说。

民警立即查看老人伤势,核查老人身份信息,并对少年的善举表示赞许。当民警询问少年姓名时,少年只是表示自己是一名初中学生,其他信息并未透露,随即便骑着自行车消失在暮色中。

老人摔倒扶不扶?福建少年用行动来回答!民警查看老人伤势

此时,坐在接待大厅的老人目光呆滞,鼻翼出血。为确定老人伤情,民警对老人体表进行检查,所幸未发现严重伤势。为了缓解老人紧张的情绪,民警为其端来一杯热水。在与老人的交谈中得知老人姓周,系溪潭镇上湾村人。

民警立即拨通上湾村村干部的联系方式,将老人的遭遇告之,希望帮助通知家属。村干部告诉民警,该老人近期因患病时常离村出走,并表示将协同家属至派出所带回老人。在等待的过程中,民警小心地为老人擦去鼻翼的血迹。

20分钟后,村干部带着老人的家属赶到了派出所。看到老人身体无大碍,家属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民警叮嘱家属要看护好老人,防止老人独自出行,以免发生意外。家属向民警连连道谢,并请民警转达对善举少年的谢意。

送回老人后,民警希望找到这位热心助人的少年,对他的正能量行为进行表扬。民警经多日寻找,终于找到不久前扶老人不留名的“小雷锋”——王韬宇,并送上表扬信,对其乐于助人的崇高风尚以及救助群众的善良行为深表敬意和感谢。

老人摔倒扶不扶?福建少年用行动来回答!在扶与不扶之间,王韬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公众作出了表率。

《民法典》为“扶老”撑腰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见义勇为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在“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上亮明态度,坚决防止“和稀泥”,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受害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所受损失和已获赔偿的情况、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受益人承担的补偿数额。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夜遇老人摔倒而扶之,王韬宇好样的!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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