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来了!
7月上旬,福建省提出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日前,省卫健委组织专家进一步制定了《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印发给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卫健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能集团总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规范》中介绍,“无陪护”病房服务是指:无须家属陪护住院患者,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为在医院接受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陪护、生活照料等服务。护理员同时协助护士做好健康教育、患者安全保护等工作。
各试点医院的护理员由医院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统一管理。医院根据试点病区收治病种和患者实际合理配置护理员,设置二班制或三班制,24小时连续在岗,以“一对多”模式提供服务。
“无陪护”服务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提供以下几类服务。
一是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进行住院生活照护,内容包括每日协助、指导患者饮食、饮水、服药,必要时喂食,做好患者的二便日常照护等;二是协助做好长期卧床患者康复护理,每日2次完成四肢功能锻炼,保持舒适体位;三是协助行动不便的患者下床活动,每日2次协助康复师或护士对患者进行早期康复功能锻炼;四是做好患者的心理安抚,陪伴患者并与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五是需要时协助或陪同患者外出进行相关辅助检查。《规范》对上述各类服务内容作出详细的列举。
《规范》指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医院应告知患者“无陪护”病房管理相关规定,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与医院签署无陪护服务协议书,并开具住院通知单,患者于收费处办理入院和无陪护服务预交金手续。
患者住院后,病房预留家属电话,提供患者或家属需准备的生活日用品清单;医院提供床旁订餐服务或在线便捷订餐并统一配送餐服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饮食医嘱,营养师审核患者的饮食订餐清单,由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配餐;医院采用电子门禁或专人管理等方式,加强住院病区探视和陪护人员管理;患者外出检查,护士指导陪检员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将患者带至检查站点,检查完毕后由陪检员护送患者回病房。
患者出院时,医生提前开具出院医嘱,通知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时间及需携带的物品,护士对患者及家属做好出院健康宣教,指导其定期复诊。(记者 朱丹华)
- 关注!福建将为29万适龄女性免费接种HPV疫苗(2022-07-28 11:43:51)
- 人民日报关注福建福清畅通工农业流通渠道:县域物流畅 发展活力足(2022-07-28 10:48:56)
- 福建将探索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积极促进人口自然增长(2022-07-28 10:43:46)
- 年底前,福建低保标准达最低工资标准44%以上(2022-07-28 10:11:23)
- 大学生志愿者,出征!(2022-07-28 09:54:09)
- 明确了!厦门9月1日起施行!(2022-07-28 09:18:32)
- 陪诊服务热度渐涨,是临时家属还是医疗黄牛?(2022-07-28 08:48:07)
- 通报表扬!福州这些集体上榜!(2022-07-27 17:06:30)
- 一图读懂 | 福州: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2022-07-27 14:33:16)
- 网售“近视神药”被叫停!它有哪些风险?(2022-07-27 1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