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持续加大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奖励力度
2022-07-08 10:14:43来源:福建财政
今年,福建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奖励力度,将年度考核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奖励标准从15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对各地在城市更新、新区拓展等5类城市品质建设提升工程,以及农村水环境治理、居住环境整治等4类农村品质建设提升工程方面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综合绩效优异的12个县(市、区)给予奖励。同时,按照12类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样板工程考核结果,对每类样板工程排名前3的项目,分别给予200万~80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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