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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厦门这些行为将从轻处罚

2022-07-05 11:06:14来源:福建交通

近日,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再添“三张清单”,这是继去年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事项清单之后施行的又一包容审慎监管举措。它与轻微首违免罚的初衷一致,均是为了贯彻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

从轻事项1项:

从事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等业务,未按照规定备案

减轻事项3项: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租赁经营活动、使用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记时仪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

免于行政强制事项1项: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行政强制

从轻、减轻处罚的前提——

当事人必须符合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同时积极落实整改、配合执法等具体要求。

执法办案人员经调查核实并经过相应的审批审核程序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免于行政强制的,将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从轻、减轻事项清单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补充,厦门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仍以《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为基本遵循。

去年8月12日,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厦门也由此成为我省交通系统首个试点包容审慎免罚的城市。

截至目前,厦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办理首违免罚案件2053件,给从业人员“松绑”的同时,也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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