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建新闻

福建省出台“48条”稳增长保就业

2022-06-05 09:13:27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何佳媛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围绕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更大力度保就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需求、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保基本民生等八个方面提出48条具体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二季度结果好、上半年“双过半”。

方案提出,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5%~20%。2022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结合项目实际,给予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

方案提出,对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以及企业招录上述人员,可顶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