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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出台稳经济37条举措 加大税收房租等减免力度

2022-06-05 08:00:22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余少林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住经济大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近日,长乐区出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聚焦六大方面,推出37条具体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发展。

《若干措施》涵盖实施普惠性扶持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恢复发展、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用工、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

在实施普惠性扶持措施方面,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今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同时,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免除3个月租金,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

此次举措支持工业企业恢复发展。鼓励企业提升规模,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从提升奖励、成长激励、用工扶持、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综合施策,对今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今年二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在省级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区级财政按相关奖补政策再给予奖励。

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优化工程项目审批,针对稳增长、保民生项目,各审批部门应优先保障,专班专人指导服务,采取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方式,促进尽快开工。项目在设计方案批复后,完成基础部分施工图审查即可申请先行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不作为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

就业方面,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可给予每人不超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记者 余少林)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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