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起更多“绿”建筑
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创新将陶、竹等绿色环保材料融入到建筑设计中。记者 林熙 摄
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是绿色建筑典型示范工程。(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1月1日,《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提出福建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涵盖绿色建筑建设、运营、改造、引导激励等内容,填补福建省绿色建筑立法空白。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近年来,福建省结合气候资源等条件,在新建绿色建筑、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方面开展了试点示范和规模化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在促进碳减排的同时,如何提高居住品质和人民获得感?本期关注带来记者的观察。
建筑变“绿” 方式多样
海水如何为节能“出力”?厦门的一栋建筑能给出答案。
在厦门中心大厦,位于地下的海水源热泵对海水热能进行转换,产生的电能为办公楼制冷、制热。这是福建省最大的海水源热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与一般中央空调系统相比,它省电还省水,这是我们充分利用海洋优势发展绿色建筑的典型案例。”项目负责人说。
在福州,茉莉花造型的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是百姓享受艺术盛宴之处。这朵“茉莉花”不仅好看好听,还不简单:该项目建设时,创新将陶、竹等绿色环保材料融入到建筑设计中,综合应用雨水花园、建筑气流组织设计、设备及能耗监控综合管理、江水源热泵等多项节能技术,实现绿色高效运营。
水、日照……看似平常的资源,对建筑来说有着大的作用。凭借日照、水资源等优势,福建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高效空气源热泵等在住宅小区、酒店宾馆等建筑中的应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则力推水源热泵技术。省住建厅有关同志介绍,“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累计推广各类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超过800万平方米。
一座建筑,为何要费尽心思变“绿”?
建筑业是能耗“大户”。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定义,4个直接碳排放部门为工业、建筑、交通、电力,其中,建筑运行碳排放占比约22%。建材生产、建筑建造、建筑使用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变“绿”,是建筑节能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福建省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装配式建筑发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等工作,着力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从存量大的既有公共建筑,福建省针对高校、医院、酒店宾馆等进行了重点改造,不少建筑照明、空调、热水信息机房等用能系统焕然一新。
数据显示,福建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城镇建筑中执行节能标准建筑面积累计达9.69亿平方米,占城镇既有建筑面积比例约54%。目前,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建筑节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45%,建材生产企业已有78个建材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
节能创新 住得更好
绿色建筑,提升的不仅是环保水平,还有人们的居住品质。
仙凡福第花漾街区位于武夷山市度假区核心区,街区“推窗见绿、出门见园、行路见荫”,是福建省去年重点打造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在规划设计上,街区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的方式,营造“四季有花、步移景异”的景观效果。
“打造这个街区时,我们充分采用了海绵城市理念和绿色建筑理念。”武夷山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哲飞介绍,“通过引用山畔自然溪水贯通整个花漾街区,街区建设使用文化灰砖、竹木栅栏以及纤维和矿物质制作的埃特板等新型建筑材料,推动了节能创新。”
立体绿化,可以改善局地气候和生态服务功能,美化城市景观的同时净化空气;使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美观又健康。对此,街区上刚刚开业的“晴咖啡”店长很有感触:“改造过后的街区,增加了许多贴近自然的景观,使用了环保材料,风格和理念上更能融入武夷山水,工作生活在这里舒服又放松。”
不只是仙凡福第,2021年,福建省重点打造的花漾街区样板工程,无一不遵循绿色建筑理念。“除了立体绿化,在绿色建筑的技术与应用层面,我们可知可感的有建筑通风、采光、遮阳、雨水利用等的设计。”省住建厅科技设计处有关同志介绍,以遮阳为例,通过阻挡阳光直射辐射和漫辐射的热,控制热量进入室内,从而降低室温,能使空调高峰负荷大大削减。
数据显示,2021年,福建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预计达到88%。“十三五”以来,福建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2.5亿平方米。
建立机制 加大推广
“推广绿色建筑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实际不符。”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王云新告诉记者。
“比如门窗要用有绿色标识的,但这类产品不多,许多施工方出于方便考虑没用;要实现隔热,但许多外墙材料施工不到位;地下室空气品质要达标,需要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但许多小区未安装。”王云新说。
为克服这些问题,《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立了闭合有效的推广机制。省住建厅科技设计处有关同志介绍,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内,《条例》提出建立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制度,相关绿色指标在土地出让环节中落实。在不新设审批事项的原则下,建立了部门联动、全过程把控的机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作出相关的技术与管理规定。《条例》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未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的,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条例》的施行将更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省住建厅有关同志表示,下一步,福建省住建部门将贯彻落实《条例》,制定配套政策,与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土地条件指标、星级绿色建筑落实、绿色建材推广、财政支持、绿色金融等工作,在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材等方面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记者 游笑春 通讯员 苏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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