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移100余辆!马尾交警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马尾区交管大队在各大路口设置执勤点,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骑乘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驾驶人了解、熟知交通法律法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处罚200余人次,受教育300余人次,拖移100余辆违规电动车。
记者看到,在全区各重要路口、重点路段可以看到交警设置多处卡点,对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这位师傅,您靠边停一下,您看看身后的信号灯?”,江滨东大道红绿灯路口,马尾区交警大队民警拦下一辆闯过斑马线红灯的电动自行车,“您回头看看,这里是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马路的斑马线,斑马线上也有红绿灯。看看身后,是不是大家都在规规矩矩地等红灯呢。这样抢着过马路,没快几秒,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随后,民警对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向其介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内容,同时向其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规,建议他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养成文明安全出行习惯。
“电动车专项整治开展至今,马尾交警严查路面电动车自行车违法行为,多辆闯红绿灯的电动车被拦下,还有不少假套牌车被查扣,拖车正将暂扣的电动车运往停车场进行保管。”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马尾区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将予以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交警也将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予以纠正。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加装伞、棚、挡风板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问题,发现后责令当事人现场主动拆除,并予以警告处罚。
“对于无牌、假套牌,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一经查获,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合法来源的,警方将依法扣车审查;对于改拼装车辆,一律实施溯源,通报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涉事商店或企业依法处理;对于拼装车辆,一律依法销毁;对于改装车辆,一律责令恢复原状。”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车辆被扣留后,车主必须在15日内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办理涉案车辆返还线上申请。经审查符合车辆返还条件的,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取车二维码给申请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应自收到短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取车二维码、本人身份证、购车
发票、合格证和行驶证到闽侯青口停车场及时领取车辆。
马尾交警还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尽快前往各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何鋆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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