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开单处罚 泉州在全省率先启动水行政执法简易程序
泉州网12月16日讯(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梁以博 蔡嘉祺)14日,泉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山美水库水利风景区内垂钓、游泳等活动以及在山美水库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14日下午3时许,泉州市河长办牵头组织,由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山美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以及南安市河长办、水利局、公安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九都镇政府、九都镇派出所、码头镇政府、码头镇派出所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执法行动小组,分成三支小队,驾驶冲锋舟,沿山美水库流域开展巡查。经过1个多小时的巡查,行动小组在山美水库流域九都镇和安村高坪水域发现,有数名群众正在违法垂钓,随即靠岸进行制止。“在水利风景区钓鱼、游泳是违法行为,擅自垂钓、捕捞水产品及游泳等活动,将直接破坏水利风景区公共管理秩序,威胁水源安全。”市水政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启动简易程序,第一时间开出罚单。依法制止违法垂钓行为后,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将违法垂钓者带往九都镇派出所,在进行水法律法规教育后,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对“在山美水库水利风景区内擅自开展垂钓、捕捞水产品及游泳等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启动简易处罚程序,依法开出罚单。“以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前后需要一个多月,如今我们在全省率先启动简易程序,即可现场处罚、现场开单,是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执法效能的有力推手,增强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市水政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根据泉州市河长办等8部门印发的《泉州市河湖水环境损害事件联动处置工作制度》要求,由市河长办牵头组织,从11月18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山美水库禁泳禁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动,采用陆路、水路并进的方式对山美水库水利风景区范围进行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两次。行动启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劝离钓鱼人员50人次、游泳人员30人次,调查处理人员19人,水库周边钓鱼、游泳现象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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