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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部门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简化办理流程

福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这样申领

2021-11-20 10:40:46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晖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18日,福州晚报A2版刊发《办理失业登记“一趟都不用跑”》一文后,受到读者广泛关注。读者在为市人社部门优化服务、提高办理时效点赞的同时,咨询了有关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补助金标准、申领流程等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给予详解。

  据悉,截至10月底,2021年福州市新增失业金领取人数1.74万,累计发放失业金待遇19.25万人次,发放失业金2.4亿元、医保补贴6815.73万元;2020年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以来,累计审核超过9万人的失业补助金,累计发放2.9亿元。

  问: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申请时同步办理)。

  问: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怎么算?

  答:失业保险金:累计参保缴费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70%的标准发放;累计参保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75%的标准发放;累计参保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发放。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的,失业后根据其缴费时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长补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有哪些其他待遇?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问:2021年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福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这样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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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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