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布“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成果
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布“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成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省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仰哲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期间提出的“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小切口,试点开展‘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创新“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机制,坚持“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选取群众诉求集中的“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等18个项目,督促13个省直部门牵头,同步公开整治方案、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适时公开进展情况,全程开门整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办理群众留言反映的诉求和问题线索1233件,已办结944件,其余正在加快办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6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6人,通报典型案例19批90起;推动职能部门受理群众诉求19696条,已办结18273条,其余正在加快推进,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社会评价调查显示,群众对“点题整治”工作知晓率达91.45%、满意率达96.35%、支持率达95.80%,群众“有得有感”。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全省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239家、转型328家、注销163家,责令整改或停业存在安全隐患方面问题、存在培训行为方面问题的培训机构427家、351家,立案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242件,罚没金额125.78万元;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率达99.22%。(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整治城区中小学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现课后服务“5+2”(每周5天、每天至少开展课后服务2小时)全覆盖,参与学生323.13万人,参与率75.85%,参加教师23.47万,参与率86.2%。(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完成省信息平台建设及数字资源配置,统一数据上传标准,规范数据存储结构,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4家在榕省属医疗机构及部分部队医院已完成院内信息系统改造,实现省属医院间检查检验共享互认一期工作目标,各省属医院上传省信息平台约20.4万份检查报告,115.6万份检验报告。(牵头单位:省卫健委)
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全省18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加入首批创建无“红包”医院行列;开展宣传活动390场,开设宣传栏789个,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133647条,张贴、播放标语、视频5164条,宣传典型事迹、先进人物1971人次,回访出院病人75万人次,全省医务人员共登记退回红包近460万元。(牵头单位:省卫健委)
整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682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515人,追回医保基金1.78亿元;查处涉嫌“三假”案件30件,追回金额90.29万元。(牵头单位:省医保局)
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排查困难群众51.11万人次,纳入或正待纳入低保3.11万人、特困供养0.22万人、孤儿保障0.02万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0.21万人、实施临时救助2.24万人次,接听“12349”有效来电和“一键求助”事项2760件已办结。(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为43家施工企业追讨工程款2.49亿元、727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6241.77万元,督促815个项目补办工程款支付担保、56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60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
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夜间检查建筑施工场所,商业活动、餐饮和娱乐场所、公园和广场等社会生活场所和工业企业等共8.93万家次,责令整改22367起,行政处罚1837起,重点建筑施工场所配套安装噪声自动监控和显示设备705台;查处574起夜间机动车鸣笛、改装机动车“炸街”扰民违法行为,更新或新设声屏障1.48万延米,整治路面响动窨井盖和雨水篦2504个。(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64750户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违法违规网店1948户,立案查处684起,罚没金额97.92万元。(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22万家次,发现问题52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0份;开展专项抽检监测10016批次,检出问题食品73批次;立案查处68起,罚没金额113.29万元。(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检查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7820家次,责令整改946家次,约谈企业51家次,查扣问题产品12432盒(瓶);检查备案后产品761个,责令整改120个,取消产品备案2个;监督抽检产品374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22起,罚没金额649万余元;作出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个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牵头单位:省药监局)
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新增39167个路内停车泊位,撤换2981个禁停标志标线、拆除1133个禁停标志标线,整改、停用2188个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停车查处量大的监控设备;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下降70%、城市主要道路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查处量下降70.67%、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下降83.02%。(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摸排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332宗、占用耕地587.29亩,已全部完成处置整改,其中拆除1266宗,没收移交管理39宗,完善用地手续27宗。(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摸排停车场项目5466个,涉及经营性停车场项目1628个,发现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项目293个、属于合法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收费不规范项目15个,涉及停车泊位2787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新增停车场75个、涉及停车泊位22749个,取缔停车场11个、涉及停车泊位369个,共净增加停车泊位22380个。(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组织7502个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自查自纠,抽查核实3342个,整治2181个,责令限期整改1654个,通报曝光物业服务企业146家,行政处罚6家,信用减分处理121家,累计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的公共收益约1.78亿元,涉及3213个物业小区、254万户。(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全覆盖资格复核、排查走访全省近20万户承租对象,发现不再符合承租资格4353户、转租出借1082户,已完成整改5410户,其中作出行政处罚103户、司法立案59户。(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核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29504份,涉及合同金额229.54亿元;发现问题13343件,已完成整改11401件,收回资金、资产12413.1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5798.5亩,新增加租金收入2312.3万元。(牵头单位:省农村农业厅)
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成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59.47亿元,启动76个规模化水厂建设,铺设供水管网6668公里,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32%、152%和111%;完成维修养护投资7333.3万元,维修养护农村供水设施5024处,服务人口462.3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96.4%、101.4%和98.2%。(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守初心、担使命,在持续推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要站稳人民立场,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深化“点题整治”,把监督“放大镜”放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聚光聚焦、靶向监督,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老百姓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要持续推进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关键少数,在实践中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福建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办理群众诉求和问题线索1233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福建省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仰哲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期间提出的“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小切口,试点开展‘点题整治’”,创新“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思路,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点题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整治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办理群众留言反映的诉求和问题线索1233件,已办结944件,其余正在加快办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推动职能部门受理群众诉求19696条,已办结18273条,其余正在加快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3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过媒体发布征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选题的公告,公告上线首日,点击量超过16.8万次,群众纷纷留言,内容涉及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养老社保、执法司法等多个领域。经过对2903条选题建议逐条过筛、分类梳理,按照“可操作、可整治、可见效、可评估”原则,确定18个具体选题作为整治内容并于4月26日向社会公布,群众留言“选的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说出了大家的心声。”6月2日,“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栏在省纪委监委网站上线,设立《评价留言板》实时接收群众留言,连同征集群众选题时收集到的群众留言,按意见建议、利益诉求、问题咨询、检举控告等4种类型进行处置。
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乱象,是家长的揪心问题。群众反映:各类托管班培训班无登记、无监管、收费高、安全隐患大,但由于小学阶段放学时间早,很多家长不得不将孩子送入托管班、培训班,建议强化托管补习班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适当收取费用,延迟放学时间,让老师无暇办托管,让各类“黑托管”没有市场。
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尤其强调要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省纪委监委梳理群众留言发现,反映课上不教、课后教,乱收费、退费难等补习班托管班问题不在少数,同时该类问题也是省信访局反馈当前群众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民生热点。4月,省纪委监委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纳入“点题整治”,推动教育部门堵疏结合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与7月份中央出台的“双减”政策在内容、目标和要求上高度契合。整治以来,全省共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239家、转型328家、注销163家,责令整改或停业存在安全隐患方面问题、培训行为方面问题的培训机构分别为427家、351家,立案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242件;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课后服务“5+2”全覆盖,参与学生323.13万人。
针对规范交警执法,群众在留言中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了避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程序不规范、行为不文明、监督不到位,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干扰性执法等执法不公问题,建议交警部门要用心认真及时对市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实际环境和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停车位置及错时管理措施方案。 省纪委监委将“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纳入“点题整治”,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整治以来,省公安厅实施五个“一批”措施,开展柔性规范执法,全省新增39167个路内停车泊位;整改、停用2188个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停车查处量大的监控设备;撤换2981个禁停标志标线、拆除1133个禁停标志标线。省公安厅向反映人反馈整治开展情况和各地便民停车新举措,反映人对全省交警部门推出的各项整治措施表示满意。
村(社区)集体“三资”是否规范,是广大村民十分关注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集中反映:有的村会出现村集体资金使用不及时公开,群众对村集体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不是很清楚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获得、使用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开的监督。
省纪委监委将“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纳入“点题整治”,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整治以来,排查发现问题13343件,已完成整改11401件,共收回资金、资产12413.1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5798.5亩,新增加租金收入2312.3万元。
梳理群众留言发现,不同地区的群众诉求关注点不尽相同,需要针对性加以整治。省纪委监委分地区、分领域、分层级梳理群众留言,推送给对应地区和部门,精准督促市、县两级拓展延伸自选动作,分级开展个性整治,统分结合、上下联动,认真处理、严肃对待,扎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每一条诉求。
惠企政策兑现难,审批环节多,是很多民营企业头疼问题。群众反映:企业成功申报技改专项资金,但按相关程序,奖补资金从下达文件到拨付,时间短则半个月长则数个月。
省纪委监委根据反映人填写问题所在地信息,将该留言转泉州市纪委监委,推动其走访企业、访谈群众,结合当地实际和收集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将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市级自选“点题整治”项目,集中整治惠企政策兑现“难、慢、迟、繁”、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5类问题。整治以来,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建成试运行,梳理免申即享奖补项目32个、直接兑现奖补资金2.11亿元,惠企资金限定6日内拨付至企业、兑现市级惠企资金7.8亿元;上线“村(居)智助服务系统”,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的所有村(居),全面推行村(居)证明全流程“掌上办”。
公交线路少,给群众造成出行难问题。群众反映:我是住在集美灌口龙湖小区的市民,目前厦门医学院北门只有一辆902的公交车,提议增加一条线路,从厦门医学院北门公交车站直达集美软件园地铁口。
省纪委监委把该留言转厦门市纪委监委处置。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要求组织现场勘察,了解群众出行需求,新增392路工作日高峰专线于6月30日正式开通,往返龙湖片区周边的“鱼孚路”站与杏林湾片区的“杏林湾营运中心”站,科学设置停靠点,经跟踪392路的客流情况,同时结合片区出行需求,8月10日起,发车班次由每天4班增加至12班,已基本满足群众出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基本工作导向,坚持重心下沉,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头巷陌,从群众的眉头间、话头里察觉诉求、找准问题开展“点题整治”,解决一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难题,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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