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社局: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办理服务
为认真落实莆田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即日起,莆田市人社局暂停有关事项现场服务,相应配套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自助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人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
社保等相关业务您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莆田分厅(http://zwfw.fujian.gov.cn)依照指南提示实现网上办,或通过“闽政通”APP(或莆田惠民宝APP)、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网上办理。人才申报业务可登录莆田人才e家网站(网址:http://zhpt.ptrc.com.cn)上传相关所需材料进行申报;档案查询业务可登录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ptrc.com.cn)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智汇莆田人才网”进行查询。欠薪问题可通过手机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投诉——欠薪线索反映”或“福建人社”小程序“欠薪反映”进行反映。
二、专线电话办
结合群众日常办理高频事项,莆田市人社局各窗口单位对外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上班期间专线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您可通过拨打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的电话咨询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予以回复解答。
三、邮寄快递办
未使用网上办理业务的办事群众,建议您通过EMS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办理,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收到材料的时间,受理经办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邮寄的方式反馈给您。
四、就近自助办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建议您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或持二代身份证就近选择市、县(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一体机、各社区党建+邻里中心的“E政务”自助机终端就近自助办理。
五、适时延期办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实行延长申报时间,具体如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
已提交鉴定申请的,专家现场鉴定暂缓安排,请耐心等待我们恢复鉴定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市级鉴定结论相应顺延;还未提交鉴定申请的,待我市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等级后再按通知办理申请。对之前已取得的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在取得结论的15日内,可先通过寄件、电话或省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的“不见面”服务方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登记,以确保再次鉴定申请时限有效。
对于“不见面”办理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望相互转告。
莆田市人社局业务受理经办部门咨询电话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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