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实施!福建人通过这两个渠道购买药品可医保直接支付结算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福建省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的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都可以医保直接支付结算。该政策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大力推进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数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频率大幅加快,从2017年的17种增加到2021年的221种。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福建省部署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谈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供应保障合力,提高国谈药品的可及性。
所谓“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通俗地来说纳入“双通道”的国谈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和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
由于纳入“双通道”的药品本身就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国谈药品,患者在医院或者纳入“双通道”机制的定点零售药店都可直接医保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到药店购买的“双通道”国谈药品能够报销的钱和在医院购买是一样的。
国谈药品都是处方药,没有医院医生开的处方是买不到的,于是医保部门建立一个电子处方流转的统一平台,医院医生开出的用药处方将通过该平台流转到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药店,患者可以到药店购买该药品。
医保部门表示,将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适度竞争、有进有出、动态调整。(记者 冯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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