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护航民企发展 市政协委员:闽侯县检察院作了很好的示范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周雯
被闽侯县检察院聘为工商界检察联络员以来,市政协委员包美涓与该院的“互动”愈发频繁。回望过去一年,他对闽侯县检察院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
去年5月,闽侯县检察院就张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涉案的养鸡场年产值1500万元,还被纳入直控食品基地、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禽蛋基地。闽侯县检察院充分考虑企业本身及对当地经济的影响,严格审查涉案企业主危害性等综合情况后,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福州市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市残联,建立检企联系点,提供长期法律政策指导帮助,引导残疾人企业依法依规可持续发展。
“涉案的张某是残疾人,养殖场从1995年创办至今已发展成为该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十分不易。”在包美涓看来,检察机关妥善处理了此案,既平衡了法理和情理,又充分传递了司法温情。
“在护航民企发展方面,我认为闽侯县检察院作了很好的示范。”包美涓对闽侯县检察院缩短涉企案件审查逮捕平均办案时间给予充分肯定。目前,该院涉企案件审查逮捕平均办案时间为5.76天,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为37.6天。该院还与法院沟通协调,积极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杜绝“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2019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建立挂钩联系民企机制,在行业代表性民企设立检察联系点18个,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务活动36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多人次;依法严惩侵害民企及其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共批捕暴力讨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犯罪25人,起诉33人。同时,深入剖析侵害民企合法权益和民企生产经营活动易发犯罪的特点、原因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章立制、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
对于未来,包美涓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法治宣讲进企业工作,多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加大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以及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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