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动员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全力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全力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福州面临“六区叠加”的重大发展机遇,省会城市迈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市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作出全力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的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具体行动;是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留给福州宝贵的思想和精神财富,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创新实践。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勇于担当使命,齐心协力开创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新局面,努力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二、全力推动实现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美好愿景
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城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之城。着眼实现经济高素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先行先试机遇,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人才提质聚榕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我市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上走在前列。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构建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省会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市在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以“数字福州”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效应、品牌效应,全面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以“海上福州”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加快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福州从海洋资源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跨越。以“平台福州”构建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信息、人才、资金等集聚互联,建设一批定位明晰、功能齐全、效益优先的产业发展平台。
建设开明包容的开放之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海丝核心区建设的战略支点,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在前头。创新滨海新城体制机制,带动三江口、琅岐岛等重点区域建设,复制推广自贸区福州片区的试点经验,加快福州新区全域开发,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示范窗口。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强化两岸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创新惠台利民举措,深化榕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我市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走在前列,努力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充分发挥“侨”资源优势,以侨引侨,以侨引外,团结调动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积极投身家乡建设。牵头推动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对接协作,聚焦“八个互动”,带动闽东北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建设山水共融的绿色之城。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形成全域保护格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福州样板”。深入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建设,持续抓好水系综合治理、地铁建设、交通治堵等工作,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城市景观,让榕城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
建设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加快补齐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事业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人民群众更好分享发展红利。巩固提升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成果,深化省内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在做好革命老区脱贫奔小康工作上走在前列。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八大行动,努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上走在前列。持续建设“文明福州”,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建设“文化福州”,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各级各类文物古迹、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工作,留住历史文脉,保护城市基因,增强福州市民的城市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持续建设“法治福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让群众更好共享法治成果。持续建设“平安福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凝聚推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的强大合力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用法治力量助推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围绕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全市人民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担当起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神圣使命,争当爱岗敬业的表率、改革创新的先锋、干事创业的能手、勇于奉献的典范。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州市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拼搏、接续奋斗,奋力开创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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