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金融 福州都市圈 区县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 州 新 闻 >> 民生

福州本土大米品牌探索传统粮食产业转型优化路径

“老”粮企走出新“稻”路

2019-05-20 22:44:07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庄永强 钱嘉宜 张人峰

福州本土大米品牌探索传统粮食产业转型优化路径

市民在超市选购稻花香大米。

  福州日报记者 庄永强 钱嘉宜/文 张人峰/摄

  在位于晋安区塔头路的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里,大米订单通过线上平台从全国各地涌入,多名工作人员正忙着打包。

  稻花香米业是一家新成立的“老”粮企——1999年注册“稻花香”品牌,2017年重组闯市场。经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产销区域协作等一系列转型升级,取得不俗成绩。源源不断的订单,正是这家福州老粮企走出一条转型发展新“稻”路的明证。

  源于福州

  知名大米品牌“再出发”

  “就连很多本地人也不知道,‘稻花香’其实是福州的粮食‘老字号’。”稻花香米业董事长林铭亨在福州粮食系统工作了三十余载,见证了“稻花香”品牌的起落。

  1996年,借用宋词名句“稻花香里说丰年”,福州米厂启用“稻花香”商标,并于三年后成功注册。然而,上世纪90年代末,因为多种原因,“稻花香”品牌一度被搁置。与此同时,东北的五常大米却频频使用该商标,后来居上。

  “痛定思痛,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于2006年启动商标维权。”林铭亨回忆,十多年间,福州米厂的维权行动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发起行政维权、司法诉讼共百余起,“尽最大努力不让商标因退化为通用名称而惨遭撤销”。

  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稻花香”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福州米厂胜诉。随即,福州米厂以“稻花香”注册商标入股,联合福州市米业公司、福建省创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鸿汇(福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是典型的粮食主销区,口粮长期依靠外省供应,稻花香米业的成立,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福州百姓的粮食安全。”林铭亨告诉记者。

  质量立身

  产供销“一条龙”

  今年4月初,稻花香米业与中粮集团签署长期深度战略合作协议,为中粮集团提供米源,并与中粮集团进行双品牌销售。

  “这是业内对我们大米品质的认可。”林铭亨说,从育秧、种植、收储、仓储、加工、物流到销售,公司已经搭建起全流程介入、监管的粮食产销体系。

  据了解,稻花香米业将粮食种植基地选在与哈尔滨五常市同一纬度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县是肥沃的黑土地,属于第一积温带,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作物生长周期长达180天,再加上嫩江水的灌溉,盛产优质、生态稻谷。”林铭亨说,公司在当地建立了2.2万亩生产基地,并租用1.1万亩稻田,配套日处理稻谷1000吨的现代化加工生产线,通过“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的模式运作,还在东北建立了仓储基地,搭建起物流运输渠道,“种植之初虽然产量不高,但我们坚持不做‘调和米’,不用陈米、低价米勾兑”。

  良好的经营模式得到市场的积极回应,仅一年多的时间,“稻花香”牌大米的销售量就从不足万吨提升至3万吨,今年预计达5万吨。

  目前,稻花香米业已拥有香中香、一品两大系列,尚粳、园町、沐阳等多种类型产品,打入了永辉超市、盒马鲜生等知名商超,并在沪、苏、浙、粤、川、渝、滇、黔等地完成市场布点。

  线上线下齐发力

  打响品牌闯市场

  除了线下平台,线上平台也是稻花香米业的发力点。记者在公司的办公室看到,市场部工作人员正与设计方讨论几款电商款“稻花香”大米的包装。

  “大米品牌纷繁复杂,各商家常用艳丽包装吸睛,我们就反其道而行之,采用淡雅的简易包装。”稻花香米业副总王晓鹏拿出手机向记者演示——打开天猫,搜索“稻花香粮油旗舰店”,嫩绿色包装的系列大米令人眼前一亮,“我们针对电商消费人群的喜好,专门设计电商款包装,走民族复古风”。

  为了进一步拓展线上市场,稻花香米业一方面与永辉到家、拼多多、京东等大型网络平台以及3号粮仓、格子商城等自营平台洽谈合作,另一方面也在开发高附加值、更加细化的产品种类。“针对儿童系列的有机大米‘稻糖小宝’及电商专供‘香满系列’都将于6月上线,高端有机大米‘蛙稻’也将于年内面世。”王晓鹏说。同时,稻花香米业还致力于自建物流配送团队,为城市消费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据了解,面积300平方米的“稻花香”大米展示馆年内将在福马路开业。同时,稻花香米业还计划充分挖掘“稻花香”的文化内涵,在位于东北嫩江边的水稻基地发展观光旅游产业。

点击进入本网专题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烈火之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录!
烈火之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录!
福州纺织工业元宇宙辅布司园区揭牌
福州纺织工业元宇宙辅布司园区揭牌
福州240小时过境免签宣传片《让世界看见福州》
福州240小时过境免签宣传片《让世界看见福州》
紧急救援!福州一对年轻男女被困
紧急救援!福州一对年轻男女被困
福州房产频道
福州33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放申请
福州33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放申请
专题推荐
第二届中国侨智发展大会
2024年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
2024“一带一路”商协会大会
2024年福州市网络文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