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整治“红顶中介”推动“非禁即入”
减轻企业税费 不得“一刀切”断贷
福州新闻网4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专项整治招投标领域
我省将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防止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将全省政府应急周转金规模逐步提高至100亿元以上,加大对民营企业“过桥”转贷支持力度。
我省将加快清理修改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2019年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
我省将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现场通关环节实行联网对比核查,到2021年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1/2。
我省将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不得增加小微企业缴费负担
我省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通过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创业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创造,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
我省将探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今年上半年建成省市统一的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广;2019年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同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审批。
我省将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严肃查处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我省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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