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高颜值”
——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下)
“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殷殷期盼,早已深深印在八闽儿女的心头。
如何推进生态省建设,让百姓共享更多的绿色福利?
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
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伊始,就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绿色发展”成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关键词。
立法、重大事项决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打好“组合拳”,织紧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网络,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高颜值”。
重立法,生态立法成为重头戏
良法善治,立法先行。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适应、具有福建特色的地方法规。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中,多项与绿色发展有关,一些法规相继出台。
“长汀经验”、河长制湖长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都随着201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转化为法规形式。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这部从整体和全局上规制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率先把五大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地方法规,并贯穿整个条例始终,体现在条款之中,使之成为可操作、可执行的规定。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强化源头防控,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于公众关注的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为我省大气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先于国家立法,制定了生态公益林条例,把对生态公益林的从严保护贯穿始终,要求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规划应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出发,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常委会还审议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拟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城乡生活垃圾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集中清理生态类法规,一揽子修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法规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切实发挥了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强监督,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
2018年6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领,兵分三路赴宁德、三明、莆田、泉州等地实地检查,让利剑出鞘。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白天明察、晚上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部分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工地、清洁能源项目和大气监测站点进行检查,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问询,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同时,还委托福州等5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进行检查并报告情况。
大气环境管理水平还需提升;臭氧污染问题开始日益凸显;传统产业污染仍要重视;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加强……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我省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积极打造大气污染防治“福建模式”,打响“清新福建”品牌,以法律的刚性要求,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有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福建的贯彻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执法检查组成员张玉珍表示,此次执法检查提出对症下药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
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规定查找分析问题,督促政府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抓住影响河道保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河道保护管理等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超常规,加开会议聚焦生态保护
2018年8月15日至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此次会议的议题全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常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单月下旬召开。有特殊需要时,才临时召开会议。此次常委会会议是特事特办,为环保议题而专门加开的一次会议。
这次会议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获表决通过,这是我省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出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清新福建”这块金字招牌将擦得更亮。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为更好回应社会关切,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怎样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怎样推广好垃圾分类?怎样防止垃圾转运二次污染?两个小时的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问出了要害,问出了责任。现场气氛热烈、交流坦诚、直面问题,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表示将对审议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逐项落实,并及时向人大报告,提升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加开会议,也是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好做法,改进工作方式,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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