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福州新闻网8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9日上午召开,会期两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铭、陈建平、关瑞祺,秘书长刘晓强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春,市监委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胡志伟,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
会议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首先传达贯彻栗战书委员长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探索结合起来,把总书记留给福州的宝贵思想、理念、精神、作风传承发扬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围绕“三个紧扣”的要求,扎实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为加快有福之州建设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防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和2018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下午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8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关于2018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草案修改二稿)》。
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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