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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闽全国政协委员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

2018-03-08 08:21:00  来源:福建日报

  7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住闽全国政协委员在各自界别分组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们说,草案既保持了我国宪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有新的重大发展,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符合国情,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审时度势的战略眼光,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我们坚决拥护。

  崔玉英委员认为,本次宪法修改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及时将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上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宪法保障。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为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对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我们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陈式海、刘珂等委员表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修改宪法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王晶、吕培榕等委员认为,宪法草案序言中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很有必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曾毓群、陈建华等委员表示,这次宪法修改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后增加了“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并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对推进生态省建设、新福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林蔚 林侃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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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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