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金融 福州都市圈 区县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

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长乐一食杂店被警告

2023-11-15 08:41:30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曾建兵

近日,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一食杂店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经立案调查,因案情简单,证据确凿,执法人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对其予以警告。

案例点睛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批发经营者、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上传下列信息:()食品的追溯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供货者和购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保质期;()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准出合格证、动物检疫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王琳伟)

【责任编辑:陈然】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烈火之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录!
烈火之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录!
福州纺织工业元宇宙辅布司园区揭牌
福州纺织工业元宇宙辅布司园区揭牌
福州240小时过境免签宣传片《让世界看见福州》
福州240小时过境免签宣传片《让世界看见福州》
紧急救援!福州一对年轻男女被困
紧急救援!福州一对年轻男女被困
福州房产频道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再升级 一窗服务延伸至邮寄环节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再升级 一窗服务延伸至邮寄环节
专题推荐
第二届中国侨智发展大会
2024年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
2024“一带一路”商协会大会
2024年福州市网络文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