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花朵”同享阳光
——福州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纪实
招生改革 让“流动花朵”同享阳光
为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已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设立市、区两级教育局长和校长公开接待日,协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问题;对接收外来工子女教育工作做得好的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随迁子女教育、评优评先、入队入团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确保这些“流动花朵”在榕城同享阳光教育。
晋安区教育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2008年开始,福州市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免收学费和借读费,其他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与本地学生保持一致。2009年起,统一了义务教育阶段城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且以年均20%的幅度逐年递增,目前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分别为750元、950元。2010年起,市政府每年还对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按公办学校补助标准减免学费。
孩子们参与传承孝道教育活动。
从贵州来榕十余年的任廷美,经营早餐店为生,家境并不宽裕,但他回忆起儿子这几年在榕的入学经历,不禁感叹道:“我觉得孩子挺幸运的,在福州上学每学期只需缴交不足百元的课本、教辅等代办费,而且还在学校的晨曦少年宫里学会了制作简单的flash动画等。 ”
小学、初中、高中,校舍越来越宽敞明亮,教学设备也越来越完备;师资配备优良,定期的专门家访,免费向随迁子女开放的青少年宫……为确保在榕随迁子女上学无忧,共享榕城优质的教育资源,我市还逐步放开中招限制。从2000年起,福州就开始接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并放开了各类高中校的报考限制;2011年,随迁子女可报考福州新晋级的一级达标普高、所有二级和三级达标普高、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学校;2012年我市增加7所一级达标普高向随迁子女开放;2013年增至10所对其开放;2014年起福州市七县(市)的所有普高学校向非本地户籍的随迁子女开放,市区老八所一级达标普高向学籍条件符合要求的随迁子女开放,其余普高、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向学籍在本地的所有随迁子女开放;2017年,福州市取消了学科竞赛、科技、体育、艺术类竞赛考生的中考加分项目,但仍保留了“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绝育家庭女儿”的中考加分政策,让随迁子女中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绝育家庭女儿的考生,同本地学生一样享受中考加分照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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