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花朵”同享阳光
——福州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纪实
2017-06-07 15:30:10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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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随迁子女可对口直升
以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榕就学需要提供“三证”,今年我市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调整为: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仍实行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不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父母双方持有五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还可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父母双方只要持有县域内居住证,县(市)教育局应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在电脑派位基础上,我市不断完善派位入学操作规则,使政策更加科学和人性化。今年市教育局对学校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父(母)持有志愿学校片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父(母)3月1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2017年五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日程如下:
在电脑派位当天,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随迁子女家长代表的监督下实施派位。对电脑派位全过程严格监管、即时公开派位结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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