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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有计划“破路” 新改扩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2017-01-10 09:33:13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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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破路计划”

  汇编完成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管道路的破路主要由市城管委审批,区属道路的破路则由各区建设局负责审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城管委有关人士。据介绍,该委已征集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等单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需求,并结合2017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计划安排,通过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协调,汇总编制完成《2017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计划》,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施行。

  2017年度计划分为两部分:管线单位月份占用、挖掘需求计划(初稿)和管线单位对拟建道路占用、挖掘需求计划(初稿)。通过该计划合理调整,促使各管线单位道路占用、挖掘工作与道路建设一并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二次破路施工。

  “该计划作为破路审批的依据,施工单位还要到行政审批窗口报件,获得许可证方可施工。”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表示,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原因需要挖掘的,须获市政府审批后方予受理。

  据悉,除了加强破路占道审批管理,福州市还控制破路占道总量。汇编的年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将在市政信息网公开,为道路建设单位与管线单位建立联系沟通信息平台。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破挖施工项目的监管,要求占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张贴工程告示牌。施工单位如果未经审批私自破路被发现,除了要依法接受执法部门惩处性罚款,还要缴纳路面修复的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