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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有计划“破路” 新改扩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2017-01-10 09:33:1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委员建议有计划“破路” 新改扩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榕城首条地下综合管廊启动建设。

  福州新闻网1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组)今天埋电缆,明天铺水管,隔段时间修燃气,一条道路被反复“开膛破肚”的现象让人颇为头疼,既妨碍交通又影响市容,甚至有时酿成安全事故。多位政协委员就百姓关心的“拉链路”问题,表示了关注,并提出建议。

  记者连线相关部门,获悉最新消息,市城管委已汇总编制完成《2017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计划》,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

  委员建议:

  挖断管道时有发生

  建议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政协委员陈艳举例说,从去年9月至今,梅峰路小街巷不到半年至少被“开膛破肚”三次,至今道路“拉链”还未愈合。是哪些单位在施工?维修什么工程?社区和小区物业的人都说不清。

  陈艳委员说,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如果主干道标准路段全封闭开挖,每米需要的成本大约是2.8万元;半封闭开挖每米成本接近1.4万元。陈艳委员指出,道路的随意开挖不仅会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交通环境,而且具有安全隐患。

  陈艳委员建议,各施工单位须在前一年底申报,由市政部门审核汇总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项目,提前做好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次年统一施工。同时还须明确惩处办法,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开挖,违者处以重罚。

  陈艳委员还建议,参照国内一线城市实施的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统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把城市的排水、电力、通信、给水、燃气、供热等市政管网,集中在地下长长的综合管沟内,进行统一运营、管理,保障管线运行安全。哪一区域线路需要增加或者维护,只需从管沟入口进去施工。这种采用“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办法,推动管廊建设运营专业化发展,将有效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告别“路挖挖”现象。

  林敦委员说,去年华林路、古田路等路段在道路施工开挖过程中,都出现过挖断燃气管道、水管、电缆的事故。

  对此,林敦委员建议,通过加强对地下管网的普查,建立地下管网和档案信息共享机制。对违规建设施工造成管线破坏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对诸如擅自开挖道路、施工不文明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方便市民投诉。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