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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山时评丨大力培育发展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2-06-20 09:37:37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平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并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迫切需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门下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2022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多项政策红利落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加快发展的良机。

  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福州市积极落实国家、福建省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企业带产业、产业带农户”为路径,拉动全市农业经济增长,已逐渐形成以规模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2020年,福州市开展“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2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产值519.96亿元;2021年,福州市开展“扶持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重点筛选的4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完成总产值295.7亿元。

  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2001年中央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龙头企业是资本投资农村、进入农业的主要形式和重要载体。截至2021年底,福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327家,202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含交易额)1038亿元,比增13.3%。其中,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30家,10亿元以上16家,带动农户87.7万户。

  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截至2021年底,福州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846家,比增3.7%。其中,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30家(含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40家)。2021年,闽清县获农业农村部批准,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

  家庭农场迅速兴起。福州市通过实施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行动,培育了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2021年,福州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2140家,现有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145家(含省级示范场117家)。《福建省福清市依扬家庭农场产销一体提效率多元经营增效益》入选2021年度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阶段发展特点

  发展模式多样化。调查显示,半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模式从单一种养模式向种植、加工、销售、机农一体化、技术和信息服务等多模式转变。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政策性帮扶力度大。在被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87.5%的经营主体开展农业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另外12.5%的经营主体的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半数以上被调查的经营主体接受过政府政策性帮扶资金。调查显示,2021年政策性补贴占经营费用的比例约为7%,种粮大户的政策性补贴比例超过50%、高于种植其他品种,最高的补贴比例达86%,可见国家补贴政策在粮食种植上的倾斜。

  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较高。与传统承包经营农户“小而全”、兼业化的经营方式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水平较高,代表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被调查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的品种较为稳定,既有种粮大户、橄榄专业合作社,也有茶叶企业、火龙果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能够及时获取资讯,依据市场需求开展生产,有利于实现规模化,提高效益。

  同时,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营销方式传统单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在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开发;规模化生产有待加强,被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68.8%的经营主体经营耕地超百亩但不足千亩,低于百亩的占18.75%,超千亩占12.5%,其中超万亩的仅1家;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偏低,人工费用占比偏高,近半数被调查者认为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是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农业融资较为困难。

  培育和发展福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在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背景下,农产品销售要打破传统的线下销售模式,探索线上销售模式,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规模扩大。建议政府着力打造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或做好经营主体同市场上的成熟平台的对接服务,畅通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健全农产品仓储配送服务。2020年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流通端对生产端影响较大,建议加快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基地,集中为农民及农产品产量大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配送农产品的渠道,尤其是农产品丰富的偏远地区,更需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物流配送基地,或者和大型物流公司合作。

  加快农业机械化智能化进程。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与内容,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才能更好地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建议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配套农机抵押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提供相关农机保险优惠,配套免费上牌、免费年检等,帮助农民买得起机械化农用工具。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打破农业生产的季节和空间限制,尤其在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一体化经营。

  完善新型农业人才培育体系。高素质的农业人才是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农业科技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通过当地农业机构聘请种养专家不定期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开展现场或网络特色职业农民培训,加快新兴农业技术的推广培训;二是加大对返乡农民的引导培训,通过政策引导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将积累资金投资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强化高知农民的扶持,鼓励学农大中专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者、管理者和领头人。

  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一是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方式,探索“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贷款抵押担保模式,扩大新型经营主体财产可纳入抵押的范围,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二是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发符合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农业保险产品,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等各环节提供保险服务;三是鼓励各地发展对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有用的保险,因地适宜,加快特色农业的发展。

  (作者系福州市统计局农村统计处副处长)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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