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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2018-02-02 19:42: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网

习近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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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落实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0一七年九月十九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演讲、指示、批示、贺信等一百四十篇重要文献,分九个专题,共计三百二十六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该书第四篇重点阐述“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部分精彩论述如下:

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当前,我国就业工作面临总体就业压力大和结构性劳动力短缺、人才匮乏的突出矛盾。一些沿海地区还面临流动人口比重大、周期性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过剩交替出现的问题。我国劳动人口众多,又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如果就业问题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严重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着力在提高就业质量、提高劳动人口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口就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上下功夫,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引导劳动力适应和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7日-11日)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要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加强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

——在天津考察时的讲话(2013年5月14日、15日),《人民日报》2013年5月16日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老工业基地前些年下岗人员相对集中,党和政府要切实关心他们及其家庭的工作和生活,加强社区服务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服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让在就业创业上需要帮助的群众都得到帮助、在生活上需要保障的群众都得到保障。

——在辽宁考察时的讲话(2013年8月28日-31日),《人民日报》2013年9月2日

要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再就业工作。现在,多数高校毕业生都想在大城市就业,找不到工作也在城里漂着,处理不好容易形成社会风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已有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尽力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同时引导和鼓励他们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创业。化解产能过剩也会导致部分职工下岗失业,要做好社会政策托底工作,保障基本生活,同时谋划在先,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转岗就业。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0日)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人有恒业,方能有恒心。一个人有了就业,就容易安定;一个家庭有一人就业,就增加一分稳定的力量。尤其是在企业就业,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有利于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就是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创新和就业关系。我国发展面临双重矛盾,一方面要加快创新、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另一方面加快创新必然引起技术落后企业关停并转,带来相当数量的失业。有人说,现在是科技进步和教育在赛跑,结果是科技跑赢了,教育跑输了。科技进步和创新创造了很多新的业态,但劳动力难以适应,造成了大量结构性失业。我们必须从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出发,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多贫困人口。要把握好科技创新和稳定就业的平衡点,既要坚定不移加快创新,也要实施有效的社会政策特别是教育和社保政策,解决增强劳动人口就业能力和保障基本生活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8月18日)

就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一个人没有就业,就无法融入社会,也难以增强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失业的人多了,社会稳定就面临很大危险。有的民族地区就业问题突出,必须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切实把这个民生头等大事抓好。民族地区发展二、三产业,开发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无论谁投资,都要注重增加当地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做好就业工作,一定要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就业目标。要准备好应对可能出现的结构性失业预案,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要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提高农民工和其他各类再就业人员转岗就业能力。要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为劳动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形成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2月9日)

党和国家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完善制度,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2015年4月2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7-8页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2015年4月28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8页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问题矛盾增多的情况下,尤其要履行好保基本、保底线、保民生的兜底责任。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着手,增强民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会有一些职工下岗,要更加关注就业问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落实和完善援助措施,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在安徽调研时的讲话(2016年4月24日-27日),《人民日报》2016年4月28日

现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正在深刻转变,经济结构正在深刻调整,这对部分劳动群众就业带来了暂时的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财政专项奖补等支持政策,落实和完善援助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安置分流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6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0页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长期坚持还可以有效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输出地要摸清底数,准确掌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员以及已在外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有组织输出劳务。输入地要把解决这些贫困人口就业问题作为帮扶的重要内容,组织技能培训,动员企业参与,实现人岗对接,保障稳定就业。这是一个双赢的制度设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在广东、湖南、湖北开展了试点,要抓紧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在各省区市推广。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就应该鼓励劳动、鼓励就业、鼓励靠自己的努力养活家庭,服务社会,贡献国家。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6-17页


【责任编辑: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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