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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国法院能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

2022-04-22 16:48:08来源: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22日表示,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司法公正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执行难”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

对此,沈亮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部署下,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诉讼制度、工作机制和改革措施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司法制度。

一是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难点堵点。比如针对“立案难”问题,在2015年5月,法院就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比如,针对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2016年-2019年,最高法院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行动,针对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最高法改革创新,建成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攻克了一批难案和积案,执结案件数和执行到位的金额分别增长105%和71%。最高法加强执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全程留痕、规范透明,解决了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乱执行的现象。最高法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让财产变现变得透明高效,成交率、溢价率明显增长,大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司法拍卖由过去的高投诉变成了现在的零投诉。

二是完善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目前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由2012年的1300万余件增长到去年3300万余件。最高法通过改革完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经中央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最高法先后开展了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科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高效便捷的实现,法院的审判质效也大大提升。这些改革成果均被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所吸收。目前,最高法正在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主要目的也是优化四级法院的审级职能,让四级法院的功能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最高法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从制度上保证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优化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最高法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原有21万余名审判人员当中,严格遴选12.7万余名法官,同时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让法官聚焦审判的核心事务,其他事务性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办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沈亮还表示,最高法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一般案件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制法官直接定案并终身负责,同时发挥庭长、院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让办案和监督全程留痕、全程可溯,确保“放权不放任”。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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