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购家电时,商家承诺的“十年保修”让不少消费者放心下单,但如果保修时遇到“货不对板”的配件,该如何维权?近日,福清法院审结的一起涉及冰箱保修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为消费者维权和商家规范经营提供了参考。
消费者刘某在某网络商城花费1888元购买了一台冰箱,商家宣传该冰箱压缩机享有十年保修服务,这让刘某十分放心。6年后,这台冰箱的压缩机突然损坏,刘某按照保修承诺联系售后维权。他先联系了某商城自营店的客服,客服提供了厂家的售后电话。刘某联系厂家售后并添加微信客服后,多次确认冰箱型号、大小等信息,厂家随后通过快递寄来了一台压缩机。但刘某发现,这台压缩机和原装的压缩机完全不一样。刘某立刻向某商城客服提出异议,但客服始终仅回复“会核实”或“压缩机可以使用”,未妥善处理他的合理投诉。无奈之下,刘某将某商城的运营商及实际销售商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冰箱购买费用1888元,并按三倍价格赔偿损失5664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厂家寄送给刘某的压缩机与原厂配件型号、性能不符,且在消费者提出异议后未予纠正,违反诚信原则。某商城的运营商及实际销售商在销售冰箱时不存在欺诈行为,售后也提供了联系方式,只是未能对厂家寄送的配件进行审核,因此不支持刘某“退一赔三”的诉求。但由于某商城的运营商及实际销售商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酌定二者赔偿刘某自行维修冰箱的费用1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欣瑶 林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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