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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守司法为民初心,做实“党建+检察”

2022-08-19 17:34:19来源:新闽清

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党建+检察”模式,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建+政治引领

长期以来,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坚持“以学促干,以学促能”、“三会一课”、支部学习研讨等形式为抓手,将检察业务知识融合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抓好干警思想政治建设。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守司法为民初心,做实“党建+检察”

近日,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闽清县桔林乡伴岭革命老区纪念馆、尚德西岭红军路等地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

通过参观展厅、聆听讲解、重温入党誓词等,党员干警们深入了解了闽清革命斗争历史,感悟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守司法为民初心,做实“党建+检察”

党员干警们表示,要以此次党建活动为契机,时刻铭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建+业务提升

第一党支部坚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刑事检察工作,聚焦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

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刑事案件质量考核占比高达50%以上,为促进刑事检察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以数据为抓手,将各项考核指标责任落实到每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身上。通过每周定期召开部门分析会,及时研判核心业务数据及案件质量指标等,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能力,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该院刑事检察业务质效不断提升,多项业务指标排名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党建+制度创新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分析类案中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并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如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嫌疑人一方有赔偿意愿,但因被害人的诉求过高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达成赔偿谅解,这既不利于社会矛盾的真正化解,也有悖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守司法为民初心,做实“党建+检察”

针对上述问题,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闽清县人民法院、闽清县公安局、闽清县司法局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规定(试行)》,该制度对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新路径,最大化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体会到司法的温暖。

党建+普法宣传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作用,将违法犯罪苗头扼杀在摇篮的同时,避免人民群众因上当受骗而钱财两空。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守司法为民初心,做实“党建+检察”

针对当前高发、频发的涉“两卡”犯罪案件,该院联合闽清县公安局、闽清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到案件多发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以案释法,解答老百姓的疑问;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联合当地派出所及社区,主动送法进乡村。

通过分发宣传单,与当地老年人开展座谈会等形式,以老年人能接受、听得懂的方式,让他们明白当前各种“以养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套路,提醒老年朋友们不轻信他人,守好钱袋子。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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