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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检司合力 为矫正对象排忧解难

2023-12-01 09:35:5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王光慧

“非常感谢!我们会积极服从社矫监督管理,遵纪守法,踏实务工。”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对原在福清市接受社区矫正的翁某、翁某金进行回访,二人向检察官报告了近况,并做出承诺。

原来,翁某、翁某金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福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今年1月开始在福清市三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次月,翁某二人因工作变更,需要到外地的公司工作。二人多次提出申请,希望能将执行地变更到工作所在地,但当地社矫管理局经审查后认为两人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同意变更,该申请一直没有得到审批。

福清市检察院驻司法局社矫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了该情况。检察官经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到翁某二人自入矫以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矫正管理,表现良好。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翁某二人申请变更执行地符合《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但两地社矫管理局分属不同地区,导致沟通协调存在不畅。为满足社矫对象的生计需要,帮助社矫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福清市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综合评议等环节,听证员一致认为,基于翁某二人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其变更执行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人文关怀需要,支持检察机关关于翁某二人申请变更执行地的监督建议以及福清市社矫管理局层报共同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意见。

经过再次沟通协商,翁某二人务工所在地社矫机构经过评估,执行地变更相关手续顺利完成。

“感谢检察机关、司法局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帮助我们顺利变更了社区矫正执行地,让我们踏踏实实在外务工。”社区矫正人员翁某、翁某金激动地说。(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陈炜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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